南益
西夏官位。枢密位之一。
西夏官位。枢密位之一。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成宗大德七年(1303),由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分立,掌蒙古军士。置营于沧州、清州,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千户所七
官名。北齐置。参见“原仇局”。
官署名,宋置,掌酒醴之事。见《宋史·职官四·殿中省》。
官名。宋置,见“太乐局”。
官名。金置,见“登闻鼓院”。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隶吐蕃等处招讨使司,亦作常阳帖城河里洋脱元帅府。置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官名。宋置,为转运使、转运副使的兼职,掌修河防之事。《宋史·河渠志二》载:“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始置疏濬黄河司。……将自卫州(治所在今河南省汲县)濬至海口,差范子渊都大提举,……官吏奉给视都水监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金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负责收受并保管罪人所纳罚金及物品。正二命,下设职金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武官名。商代设置,亦称北吏,为驻防北土的大使,见《殷墟文字丙编》二九。参见“西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