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左卫大将军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北宋前期,宗正寺卿、少卿、丞皆为寄禄官,不领本职,别置判宗正寺事,若判寺事缺,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掌奉诸庙诸陵荐享之事,司皇族之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宗正丞复为职事官,实领
官名。清末理藩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因旧制设。一人,正二品,以蒙古贝勒、贝子贤者充。职掌同理藩院额外侍郎。
官库名。清初官房租库事务属营造司,康熙六十年(公元1721年)设立官房收租库,简称“房钱库”,由营造司郎中、员外郎内派员值年管理。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21年)改派内务府大臣一人值年管理,下设郎中、员
飙勇、飙猛、飙烈、飙锐、飙奇、飙决、飙起、飙略、飙胜、飙出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三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飙”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南北朝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 为军事委员会的所属机构, 即“兵站总监部”,见该条。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有仓曹,主仓谷事。郡府亦置仓曹,又称谷曹,主收民租,设有掾、史。《后汉书·戴就传》有仓曹掾,《两汉金石记》一一《苍颉庙碑阴》有仓曹史,《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又有左右仓曹史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四日公布的《技术人员任用条例》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可任用为简任职技术人员:一、现任或曾任简任职技术人员经甄别审查或考绩合格者; 二、现任或
官名。西晋初置,掌尚书驾部曹,为六曹尚书之一,三品。武帝太康(280—289)以后省。北魏前期复置。《南齐书·魏虏传》: “驾部尚书知牛马驴骡。”孝文帝改制后罢。参见“驾部”。官名。北魏兴安二年正月置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管理本部及所辖机关的普通和特别会计:二、监督、稽核所辖各机关会计;三、编制各种预算、决算;四、经理本部所负国内、国外债务;五、本
官名。北周设置,《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相府司录,总录一府之事。”于文泰为西魏丞相时,即有相府司录,北周沿置。任北周大丞相府司录者,见《隋书·高颎传》:“高祖得政,引为相府司录,委以心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