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外宗正司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于南京(今河南商丘南),择宗室贤者一人管勾,掌外居宗室事务。大观三年(1109)罢,政和二年(1112)复置。南宋初,先移镇江,几经迁徙后,止于泉州。
官署名。宋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置于南京(今河南商丘南),择宗室贤者一人为知宗,所在通判职官兼丞、簿,掌宗室之居于南京者,其纠合、检防、训饬如大宗正司。置敦宗院以供宗室疏属居住,给钱米及婚嫁丧葬费用。立学校,置大、小学教授。南宋初,南外宗正司移于镇江,其后屡迁,止于泉州(今福建泉州市)。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于南京(今河南商丘南),择宗室贤者一人管勾,掌外居宗室事务。大观三年(1109)罢,政和二年(1112)复置。南宋初,先移镇江,几经迁徙后,止于泉州。
官署名。宋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置于南京(今河南商丘南),择宗室贤者一人为知宗,所在通判职官兼丞、簿,掌宗室之居于南京者,其纠合、检防、训饬如大宗正司。置敦宗院以供宗室疏属居住,给钱米及婚嫁丧葬费用。立学校,置大、小学教授。南宋初,南外宗正司移于镇江,其后屡迁,止于泉州(今福建泉州市)。
官名。南朝齐、梁、陈及北齐置,为墨曹长官。梁自三班至流外四班,陈自八品至九品,北齐自七品上至八品上。多以文学之士担任。常省称为“墨曹参军”。
官名。明置,见“锦衣卫中所指挥使”。
官名。唐朝军器监弩坊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出纳矛矟、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
官名。即太府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太府卿。
官署名。辽南面东宫官,袭唐制,总领东宫政令。设太子詹事、少詹事、詹事丞、詹事主簿等官。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以左、右詹事各一员为长官。其下设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吏属六十二人。又别置宫
郡分职吏名。见“郡水曹”。
清朝宗人府之户籍簿。其制,分黄、红册两种,宗室载入黄册,觉罗载入红册,以图永世保存。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或其他职),并得同时减俸;非经两年,不得进叙。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宣统三年 (1911) 改隶军学处。掌拟炮队教育、训练、校阅之计划,审订炮队操法,核议炮队应用军械器具,考察学堂成绩。置科长、科员
官名,王莽置,掌伎乐等。《后汉书·桓谭传》:“莽时为掌乐大夫,更始立,召拜太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