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司
唐代称宰相为南司,因其在宫禁的南边;称宦官为北司,因其在宫禁的北边。南北司指宰相和宦官。
唐代称宰相为南司,因其在宫禁的南边;称宦官为北司,因其在宫禁的北边。南北司指宰相和宦官。
官名。金朝置,战时掌征集物资等事。
州学官名。南朝齐梁置,为文学从事的异称。见“文学从事”。
官名。三国皆置,为太庙令副贰。南朝宋一员、南齐一员,梁置二庙丞、陈复为太庙丞。北齐置为太常寺太庙署次官。隋朝沿置,一员,正九品下。唐朝从八品下。武则天万岁登封元年(696)改名清庙台丞,中宗神龙元年(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军法司”。
武官名。见“诸都部署司”。
使职名。参见“册立使”。
官名。唐置,属御史台台院。员额一人,常驻台内,处理御史台的一切日常事务。
满语。意为“官”。
官名。南朝梁置,属东宫典经局,掌经籍。流外三品勋位。
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旧唐书·高祖纪》载:“隋帝诏加高祖假黄钺、使持节、大都督内外诸军事。”持节大都督为隋代沿魏晋南北朝之制,而加黄钺则专杀戮,其权极大,已非寻常人臣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