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栗园司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管种栗等事。
官署名。辽置,典南京栗园。属南面京官。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管种栗等事。
官署名。辽置,典南京栗园。属南面京官。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隶尚书都省,负责讨论宗室、冗官、国用、商旅、盐铁、赋调等问题,以宰相蔡京提举,下设参详官、检讨官。同时,枢密院亦置,讨论武备之事,以知枢密院为提举。三年,皆罢。
官名。汉代廷尉有此官,掌刑法。《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后汉书·百官二·廷尉》:“正、左监各一人;左平一人,六百石。”注:“掌平决诏狱。”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司胙官设,共五人。正六品。掌供祭祀之俎实。
官名。清朝农民起义军捻军所设之职官。咸丰五年(1855),捻军各路结为联盟,改编为五色总旗,每旗之统帅即称“总目”。
官名。三国魏明帝太和 (227—233) 中置佐著作郎,协助著作郎修撰国史及起居注。东晋改此名,六品。一说南朝宋改称,属著作省(局),掌搜集史料,供著作郎撰史。晋制,此职初到任,必撰名臣传一篇,南朝宋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通州(今北京通县),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1)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中医疗事务。军一级设总军医官,镇一级设正军医官,标一级设副军医官。(2)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医官,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海军医疗事
官名。北魏置。《魏书·谷浑传》: “(谷季孙)入为秘书中散,迁中部大夫。”参见“中部”。
官名。唐、宋州府衙门胥佐统称。唐末、五代,多由衙校充当,称将吏衙前,属军职,分管州府各种公务,有都知兵马使、兵马使、中军使、都押衙、押衙、教练使、子城使等名目。宋初沿置,不属军职,用为公人迁转之阶,掌
官署名。明初于工部所属将作司下设。洪武六年(1373)置,设正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掌营造供需诸事。十年随将作司同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