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按察司
见“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
见“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民国时,各省的土地行政机关,掌管公有土地、土地测量、土地登记、保管土地册籍、估计地价等。其长官为局长,总理全局事务;下设秘书、科长、科员、技正、技士等。
即“延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右理事官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裁撤。
虞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见“上计掾”。官名,汉置,为“上计掾史”的省称。详见《计吏》条。
官名。北周置。《隋书·达奚长儒传》:“宣政元年 (578),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正五命。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隋书·达奚长孺传》:“宣政元年(公元578年),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
官名。明、清宗人府属官。经历司设,一人,明为正五品,清改正六品。掌出纳文移。
官名。即右藏丞。
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又称北河总河。官名。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八年(1730)设,一人。驻天津。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驻固安,佐之。乾隆二年(1737
大都督府所属京城侍卫军组织。其建置沿革及品秩同右卫。设达鲁花赤一人,都指挥使三人,副都指挥、佥事、经历、知事各二人,照磨一人,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镇抚二人。所辖有行军千户所十翼,守城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