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明崇祯十四年(1641)置,为武科名目,以选任武才,应付农民起义。诏下,无有应者。
官名。明朝为高级宦官如各内府司、监、局掌印太监,司礼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的私臣,仍以宦官为之。掌各大太监公私干办之事。
官名。东晋、南朝置,为直兵曹长官。南朝宋七品,梁四班至流外七班,陈八品至九品。参见“直兵曹”。官名。见“公府中直兵曹”。
官署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置,隶太府寺,令一员、丞二员、监事五员,掌平籴、仓储、出纳; 武则天垂拱(685—688)初东都(洛阳)亦置,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
官名。明洪武二年(1369)置为翰林院属官。正七品。十四年革。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司长官,皇帝临朝时,典笔砚,持至御坐,由承御大夫取以进上,并掌纠察非违,肃正朝仪。下设小掌朝上士以佐其职,领掌察上士、司约中士、司盟中士、职金中士
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贞观五年(公元631年)高昌王麴文泰入朝,西域诸国均欲文泰遣使入贡,太宗遣文泰之臣厌怛纥于前往迎接。
官名。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佐“协理事务总管”掌章奏文移。额设二人。由总统大臣于圆明园护军参领中拣选引见充补。
官吏俸禄等级。《荀子·荣辱》: “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禄秩也。”
即中兵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