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都城行政区划厢的长官。神宗熙宁三年(1070),以京朝官曾任通判、知县者四人为勾当左右厢公事,分治京城四厢。凡民间斗讼、贼盗情节较轻者,即可决遣。并置勾当左右厢公事所,民间称为都厢,以京朝官一人主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六人。永乐(1403—1424)中,六科自为一署。掌监订礼部仪制
官名。北魏置。《魏书·乐陵王传》:“高祖初,蠕蠕犯塞,以思誉为镇北大将军、北征大都将。”
参见“左外兵郎”。
宋朝内侍官名。隶入内内侍省者,位在后苑内品上、入内内品下; 隶内侍省者,位在后苑勾当事内品上、内品下。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夏税。
宋朝主管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机宜文字简称。宋代书写文书和主管机宜文字诸职,如管勾机宜文字、主管机宜文字、书写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均可简称“机宜”,又可与干办公事合称为“机干”或“机干官”。
官署名。北宋初置,隶司天监,掌占验历法,印造历书。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改隶秘书省太史局。置历生一人。官署名。宋代置,为太史局的同性质机构。掌雕印历书。南宋隶属于秘书省。
官名。唐置,属御史台台院,员额一人。御史提出的弹劾事件,都须经过台的长官署名。凡属大事,由长官另用方幅上奏,小事则只在御史的疏末署名押奏。知弹侍御史即为协助管理此项事务者。
即“拜他拉布勒哈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