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按察司
即“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
即“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
群吏,百官。《国语·周语上》: “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1、泛指胥吏(小官)。《史记·夏本纪》:“俊乂在官,百吏肃谨。”2、泛指百官。《国语·周语上》:“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庶民。”
满语官名。汉译为“司仪长”,为清朝贝勒府总统领官。设一人,从四品。掌董率府僚,纪纲众务。宣统元年(1909),以避溥仪讳,改称司礼长。
北齐昭玄寺次官。协助大统管理佛教事务。亦称“沙门统”。
官署名。唐代宗大历(766—779)末已置,后分南、北两院,各置使一人,以宦官充使。五代迄宋,改用士人,亦分南、北两院,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郊祀、朝会、宴享供帐之仪,应内外进奉,悉检视名物
妃嫔号。十六国后赵石勒建平元年(330)置,在贵嫔、贵人之下,位视伯,无员限。见《晋书·石勒载记下》。
官制用语。皇帝年幼即位,无理事之能,由大臣辅佐政事,称辅政。《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齐王芳)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病甚,乃立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将军曹爽、太尉司马宣王辅政。”
官名统称。北宋初有制置茶盐使。徽宗政和元年(1111)命江、淮、荆、浙六路置茶盐提举一员,后各路均置,称提举茶盐香矾事。或由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兼领。掌一路茶、盐之政。其官署为提举茶盐司。南宋高宗绍兴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为将军名号,与武臣、爪牙、龙骑将军取代旧置前、后、左、右将军,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第十八班。陈沿置,为二十五号将军之一,四品,秩中二千石。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从
官署名。明初置,为正七品衙门。隶都督府,管领校尉。后改拱卫指挥使司,升正三品。再改都尉司。洪武三年 (1370) 改为亲军都卫府。官署名。金代设此官署,掌仪卫之事,其长官称使,从四品;副使,从五品。旧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全国经济委员会长官,见“全国经济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