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衣护军参领
官名。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康熙十六年(1677)设。时为长官。额定每旗五人,共十五人。从三品。雍正元年(1723)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为其副。
官名。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康熙十六年(1677)设。时为长官。额定每旗五人,共十五人。从三品。雍正元年(1723)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为其副。
官名。西汉属将作少府(将作大匠),有丞,成帝阳朔三年(前22)省。唐朝开元二年(714)又置,为中校署长官,从八品下。有丞,员三人,正九品下。掌供舟车兵仗、厩牧杂作器用之事。凡行幸陈设则供竿柱,闲厩供
官名。清朝军机大臣的正式名称之一。一般任以初入军机处资历较浅者,有见习之意。俟一、二年后有一定资历,可由皇帝正式任命为“行走”,去消“学习”二字。参见“军机大臣”。
即“小司门上士”的省称。
军官名,汉置,掌幡旗的军校。幡,一种窄长的竖旗,垂直悬挂。《汉书·成帝纪》:“(元延二年)冬,行幸长杨宫,从胡客大校猎。”注:“如淳曰:合军聚众,有幡校击鼓也。”
科举制科之一。唐五代与宋设置,属贤良忠直类,本为汉代察举科目之一。唐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 姜公辅等四人及第;贞元元年(公元785年)诏举,韦执谊等十四人及第; 贞元四年(公元788年)诏举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西夏第二等官衙。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和尚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护法功德司、閤门司、御庖厨司、匦匣司、西凉州等。用十五两铜镶银印。
官名。西晋武帝泰始十年(274)使员外散骑常侍二人与散骑常侍通员当值,故名。东晋增至四员。属散骑省。职同散骑常侍,参平尚书奏事,并掌讽谏、侍从,位颇重。南朝属集书省,多以衰老之士担任,地位渐低。梁武帝
官名,清朝置,为翰林院长官,满汉各一人,掌国史笔翰,备左右顾问。侍读学士以下,掌撰著、记载、祭告郊庙神袛、撰拟祝文、恭上徽号、册立册封、撰拟宝文及赐内外文武官祭文碑文。见《清史稿·职官志二》。参看“翰
官名。唐朝太子内官,置六员,正四品,位次良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