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加官

加官

指官吏于本职之外所加领的其它官衔。汉朝凡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大官令至郎中,无员,多至数十人; 给事中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皆为侍从之职,所加者可入侍禁中。西汉为内朝官,地位显要,权力很大,多由皇帝亲信担任。魏晋除特进外,举凡三公、二大、诸名号将军等,皆可为加官; 侍中、散骑、给事中等自后为实职,有员数、职掌、官署。隋唐至元,皆设加官。明朝所加多为荣衔,如勋戚、文武大臣加公、孤官或东宫官,尚书、侍郎由翰林出身者加学士衔。亦有为便宜行事加官遂成定制者。如明中叶后,总督、巡抚皆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清朝以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为加衔,皆无职掌、员额、专授,实为虚衔。


官吏在原职之外再上某种官衔,享受某种特殊待遇。就汉朝说,加上“奉朝请”,就可参加某种朝会,加“侍中”、“中常侍”、“给事中”、“左右曹”等,就可出入禁中,侍从皇帝左右。其后,历代多沿置。

猜你喜欢

  • 济农

    蒙古爵位名。《明史》作“吉囊”,地位仅次于汗,清朝征服蒙古后改称郡王。

  • 揭帖

    文书名。元朝官员用之为官文书,《京畿都漕运使善政记》: “其出纳也,务为均平。收支之数,有所勘合,止从本司揭帖图帐申报,无烦文也。”明朝始为正式进呈文书之一,属上行文。凡官员上题本等疏章,皆须另备“呈

  • 提点刑狱劝农副使

    见“提点刑狱公事”。

  • 文思院大使

    官名。明朝置,文思院长官,员一人,正九品。职掌参见“文思院”。

  • 兵马司都指挥使

    官名。金朝在各总管府节镇兵马司置都指挥使一员,正五品,掌巡捕盗贼,提控禁夜,纠察诸博徒及屠宰牛马者,总判司事。其佐官有副都指挥使二员,为司之副长官,正六品,通判司事,分管内外,巡捕盗贼。指挥使一员,从

  • 静谟将军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八品上。

  • 主首

    金元时差役名。金代在农村中每村设一主首,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在乡下设都,每都置主首,协助乡的里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由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则供应杂事。

  • 五官正

    官名合称。唐肃宗乾元元年 (758) 始置,即春官正、夏官正、秋官正、冬官正、中官正,员各一人,皆正五品上,掌司四时,观察气象变异,隶司天台。宋初隶司天监,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改隶

  • 领队大臣

    官名。清朝派往新疆地区的驻扎大臣。位在驻防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之下。负责辅佐将军,分统游牧,兼管卡伦。官名。清朝派兵在新疆屯田,置领队大臣,分驻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阿克苏等地,掌管屯田兵事

  • 节帅

    清朝总督、巡抚之尊称。即节度使。节度使为一方将帅,故称节帅。《新唐书·刘晏传》:“李灵耀反,河南节帅或不奉法。”《宋吏·翟守素传》:“新进后生,多至节帅。”清代督抚也称节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