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詹事
官名。明初太子东宫职官。以勋旧大臣兼领其事,佐左、右詹事掌辅导太子。洪武二十五年(1392)改名少詹事,定正四品。
官名。明初太子东宫职官。以勋旧大臣兼领其事,佐左、右詹事掌辅导太子。洪武二十五年(1392)改名少詹事,定正四品。
参见“屯田郎”。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颁发官禄。《周礼·地官》: “司禄,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郑玄注: “主班禄。”贾公彦疏:“班禄者,用粟与之。司禄职次仓人,明是班多
士兵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兵(3)”。
参见“东京小司寇”。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六命。任此职者见《隋书·长孙平传》:“周宣帝即位,置东京官属,以平为小司寇,与小宗伯赵芬分掌六府。”参见“小司寇上大夫”。
又名“邸抄”、“邸报”。因抄录揭示于宫门之外,故名。详“邸抄”。
女官名。太平天国设置,见“女正职官”。
匈奴官名。《汉书·匈奴传》:“获单于父行及嫂、居次、名王、犁汙都尉、千长、将以下三万余级”。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清朝由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包衣人组成的佐领。汉译为“内府佐领”。
工官。战国楚置。主持器物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