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之任务、公事。《论语·八佾》: “官事不摄。”《孟子·告子》: “官事无摄。”
见“校理”。
见“功德司”。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详“僧录司”。僧官,唐置,掌管僧众。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明会典·僧录司》。
官名。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长官,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参见“织染令”。
见“遥郡”。
金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秩从三品,置四员。掌宣政院所辖刑狱断案等务。成宗大德四年(1300)罢,后又复置。
官名。明洪武二年(1369)置为翰林院属官。正七品。十四年革。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二人,掌理聚集不良的莠民加以感化,凡为害乡里的,不让他们戴帽子,只用黑巾蒙头,罚他们服劳役。北周依《周礼》之制置掌徒中士,正二命。掌徒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