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判户部

判户部

官名,掌管户部事务。唐中期以后,常特派户部以外的大臣管理户部的事,官名称判户部;如果其本身就是户部官员,则称“判本司”;如无判本司的官衔,即等于并不担任户部的实职。因此,判户部、判度支和盐铁转运使三人合称三司,三司仅成为一个独立的掌握财政实权的机构。五代和宋沿其制。见《历代职官简释·判户部》。


官名。唐代中期以后,常特派户部以外的大臣管理户部之事,官衔称判户部,如果本身就是户部的官,则称判本司。户部官员如无判本司的官衔,就不担任户部的实职。判户部与判度支及盐铁转运使其官署合称三司,三司反而成为独立的掌握财政实权的机构。五代以后三司合并成一个机构,迳设三司使一人统辖三司,宋初号称计相。三司所辖有盐铁、度支、户部。另置判户部一人,以管理尚书省的户部,主受天下土贡。至元丰改制废三司,以其职掌并归尚书省的户部。参见“三司”。

猜你喜欢

  • 食官丞

    官名。秦置,属詹事。入汉因之,为食官令副贰。成帝鸿嘉三年(前18)詹事省,逐并属大长秋。东汉省。北齐、隋、唐亦置,即“太子食官丞”。官名,秦置,汉沿置,属詹事,佐令掌饮食。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并属大

  • 书理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的属官,掌理文书的工作。将军书理、总制书理、监军书理员额各四人,官阶均为职同军帅;军帅书理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师帅;师帅书理员额二人,官阶

  • 双头州郡

    东晋南北朝时,二州二郡合治一地,合设一行政长官者称为双头州郡。《晋书·地理志一》说:“江左分梁为秦,又立氐池为北秦州。”故秦州又称南秦,与梁州合治南郑(今陕西省汉中县);又,西晋永嘉后侨置巴西郡,与梓

  • 将上军

    春秋晋等国所置上军首长。其副称佐上军。晋军制有上、中、下三军,设职约同。参见“三军”。

  • 北院梯里己

    即“北院司徒”。

  • 十九检校官

    官名合称。宋朝的检校官分为十九级,即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仆射、右仆射、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左散骑常侍、右散骑常侍、太子宾客、国子祭酒、水部员外

  • 州司军

    官名。金置,为防御州与刺史州的属官,秩均为从九品,佐长官掌军事。

  • 大于越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犹汉官之三公。大于越无具体职掌,班在百僚之上,非有大功德者不授。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三公”条。官名。辽代设置,亦称于越,为北面官,无职掌,班在百僚之上,犹如南面官中的三

  • 邮传大臣

    官名。清末邮传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邮传部尚书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并为国务大臣,参与阁议。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改邮传部尚书为邮政大臣,为邮传部的长官。见

  • 得君

    臣下得到君主的信任。《孟子·公孙丑上》:“管仲得君如彼其专也。”赵歧注:“管仲得遇桓公,使之专国政如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