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司封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司封司长官,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掌定谥及先期戒本部赴集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司封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司封司长官,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掌定谥及先期戒本部赴集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司封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即“笔帖黑衙门”。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张昭传》:“(张休)为侍中,拜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官名,三国吴置,掌督率羽林军。《三国志·吴书·张休传》:“及登卒后,为侍中,拜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迁扬武将军。”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永昌宫契丹军民之事。设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指用一个字做封号的王。辽有一字王,如赵王、魏王等;若为郡王,如混同郡王、兰陵郡王,则为二字王;一字王最尊贵,二字王次之。金元沿其制,亲王封一字王。元代封爵分八等,王,正一品,郡王从一品。见《金史·睿宗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通州(今北京通县),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官名。清朝鸿胪寺之属官。协“序班”掌排列百官之班次。清初设,无定员。雍正六年(1728)定以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儒学生内考取。乾隆九年(1744)定为十二人,直隶六人,山东、山西、河南各二人。十七年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清除腐烂尸骨和国家有关掩埋弃尸的禁令。《周礼·秋官》:“蜡氏,下士四人,徒四十人”,“掌除骴”,“掌凡国之骴禁”。官名。周设此官,掌掩埋尸骨和清除道路不洁之物
官名。清朝乐部和声署之副长官。佐署正掌署事。乾隆七年(1742)设,满、汉各一人,以礼部、内务府司官选充。并以侍从、待诏为加衔。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晋代曾有此规定,《晋书·沈劲传》说:“沈劲字世坚,吴兴武康人也。父充与王敦构逆,众败而逃,为部曲将吴儒所杀。劲当坐诛,镇人钱举匿之得免,其后竟杀仇人。劲少有节操,哀父死于非义,志欲立
官名。北魏置。统领戟楯虎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