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刑部员外郎

刑部员外郎

官名。①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为刑部头司次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宪部承务郎。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旧名,二人,从六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为司刑员外郎,咸亨元年(670)复旧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再改名秋官员外郎,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名司宪员外郎,肃宗至德二载(757)再复旧名。五代沿置。掌刑法及按覆刑狱等事。②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为刑部属官。北宋前期曾置为六品寄禄官,元丰后改正七品,二人,分左、右厅治事。掌详复、叙雪之事。辽南面官置,其制不详。金朝于刑部置,二人,从六品,一人掌律令格式、审定刑名、关津讥察、赦诏勘鞫、追征给没诸事,一人掌监户、官户、配隶、诉良贱、城门启闭、官吏改正、功赏捕亡等事。元朝沿置。明初亦曾置,正六品。洪武六年(1373)后,改置为刑部诸司次官。清末入关前曾置刑部理事官、副理事官等。顺治元年(1644)改副理事官为员外郎,后即改于刑部诸司分置。③隋、唐、五代、明、清刑部诸司员外郎泛称。


官名。为刑部郎中的副职,参见“刑部郎中”。

猜你喜欢

  • 土副千户

    武职土官名。清制,秩从五品,甘肃地区置二人:平番县、洮州各一人。

  • 尉曹属

    官名,东汉置,属太尉府,为尉曹副长官,掌佐尉曹掾转运卒徒。参看“尉曹”条。

  • 内品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阶官。宦官职名。宋内侍省置。

  • 东西织室

    官署名的合称,即东织室和西织室的合称。东织室、西织室,又简称东织、西织,属少府。《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河平元年省东织,更名西织为织室 ”。其长官称令,属官有丞、令史等,掌织文绣及郊庙之服。又

  • 厨料

    官制用语。宋朝高级官员俸禄外的加给。学士、权三司使以上及兼秘书监给酒,宫观副使、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龙图阁直学士、枢密直学士给茶、节度使、副使以下给米面。

  • 礼科都给事中

    官名。明清礼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 (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 督邮曹掾

    官名,即“督邮”。为郡佐吏,掌监督属县,督送邮书,追捕盗贼,纠举违法、宣布教令,审理诉讼等。《后汉书·百官五·州郡》:“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参看“督邮”条。

  • 监掣同知

    官名。清朝管理盐务之官员。乾隆二十四年(1759)始设。后定员额,山西、河东、两淮、淮南、淮北各一人。正五品。掌掣盐政令。官名,清设此官,属两淮盐政,专掌抽查检验盐斤之事。见《清史稿·职官三》。

  • 护南蛮校尉

    参见“南蛮校尉”。官名。晋与南朝宋置南蛮校尉,南齐建元元年(公元479年)改称护南蛮校尉,肃荆州。三年(公元481年)省,延兴元年(公元494年)复置,建武中省。

  • 银捐

    清朝捐纳方式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同年间,初为鼓励加捐,实行多立班次,减折加捐之法。纳捐者多以饷粟交进,有成数不及定额之半者。其后另订加成新章,并令交进实银,因有此称。同治三年(1864)设银捐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