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曹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官名。辽朝置,北面军官。左皮室军长官。以勋戚及亲信大臣充任。
皇帝的护卫军。辽始制,由北面御帐官中的宿卫司统领。元代宿卫军为皇帝的禁军,成吉思汗时,以木华黎、赤老温、博尔忽、博尔术为四怯薛,领四怯薜事分番宿卫,世祖时,又设五卫,始有侍卫亲军之称,设都指挥使以领之
官署名。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关税、商务、租界、行船、华洋借款、财币、邮政、本部经费、出使经费各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置
辽官类名。属南面。五京南面诸官署之官员称南面京官。主要有三京东京、中京、南京宰相府、五京留守司、五京都总管府、五京都虞候司、五京警巡院、五京处置使司、五京计司 (即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分五路驻防,始置。每路一人,奏补。掌本路各营庶务。
官名。春秋时鲁国置。掌理周朝礼法典籍。《左传·哀公三年》: “命周人出御书,俟于宫。”杜预注: “周人,司周书典籍之官。”官名。春秋时鲁国设置,专司周书典籍。《左传·哀公三年》记鲁国发生火灾,桓庙、僖
官名。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位在内侍高品下、内侍黄门上。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从九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内侍官名,改右班殿直。金章宗泰和二年 (1202) 复置为内侍
宫中女官。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六品。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二人,正三品,简任。掌承修订法律大臣之命,总管馆中一切事宜。
参见“住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