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治监
官署名。即都水监设在外地的分机构。金代都水监有丞二人,其中一人与都水掾专掌规措黄河、沁河之事,设司于卫州,称为分治监。有勾当官四人,备分治监差委。元代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都水监增设官员,铸分监印佩之,专掌巡视、督工,兼提点黄河之事。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因黄河决溢,连年为害,中书省命都水分监官专治河患,于汴梁设司,称为汴梁分监。
官署名。即都水监设在外地的分机构。金代都水监有丞二人,其中一人与都水掾专掌规措黄河、沁河之事,设司于卫州,称为分治监。有勾当官四人,备分治监差委。元代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都水监增设官员,铸分监印佩之,专掌巡视、督工,兼提点黄河之事。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因黄河决溢,连年为害,中书省命都水分监官专治河患,于汴梁设司,称为汴梁分监。
命妇封号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以公主改称,长公主为长帝姬,大长公主为大长帝姬。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称。封号名。宋徽宗政和三年,因蔡京建议,仿照周朝王姬称例,改公主(皇帝的女儿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地亩粮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四品伯克之一,内喀什噶尔一人兼回兵副总管。伊犁、和阗等处共设五品伯克七人。拜城设七品伯克一人。
官名。五代设置,主持开封府政务。《五代史·王朴传》记王朴迁左谏议大夫,知开封府事。参见“开封府尹”。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献牺牲以荐祭祝。《淮南子·时顺训》:“乃命宰祝,行牺牲,案刍豢,视肥臞全粹”,“以犬尝麻,先荐寝庙”。
官名。明代于京师崇文门、德胜门设税课分司各一,分别设副使一人主管。参见“税课司大使”。
官名。金、元内侍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秩正六品下。元十四阶第六阶,从四品。官名。金代为正六品下内侍官,元代为从四品内侍散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元史·百官七·内侍散官》。
①刑部长官别称。因《周礼》以秋官司寇掌刑,故名。参见“秋官”。②南朝梁卫尉、廷尉、大匠三卿的合称。③ 明初四辅官之一,即“秋官”。参见“四辅”。官名。1、指刑部长官。因《周礼·秋官》司寇掌刑法,故
春秋晋国等所置下军副长官。
代理上将军,上将军,军事长官,掌帅军征伐。《汉书·陈胜项籍传》:“皆曰:‘首立楚者,将军家也。今将军诛乱。’乃相与共立羽为假上将军。”
官名。即驾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驾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驾部郎中为司舆大夫。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参看“驾部郎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