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朔大夫
散官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授以少监。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散官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授以少监。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监狱的设置、废止和管理;二、监狱的监督;三、关于假释、缓刑和出狱人的保护;四、犯罪人异同识别事项。
官名。即兵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兵部侍郎为司戎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参看“兵部侍郎”条。
官名。北魏前期置,协掌尚书省金部曹事务,属金部尚书。《魏书·穆崇传》:穆安国“历金部长、殿中尚书。”
官名。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又以他官参与其间,太宗时曾有参议朝政、参预朝政等名义,《新唐书·百官志一》说:“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
金代文散官之称。《金史·选举志二》说:“凡进士则授文散官,谓之文资官。自余皆武散官,谓之右职,又谓之右选。文资则进士为优,右职则军功为优,皆循资,有升降定式而不可越。”
官署。1、九卿官署。《北齐书·邢邵传》:“后杨愔与魏收及邵请置学……槐宫棘寺,显丽于中。”唐骆宾王诗:“棘诗游三礼,蓬山簉八儒。”(《骆宾王集五·久戍边城有怀京邑》)。2、大理寺的别称。古代在棘树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禁杀戮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禁杀戮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禁杀戮”。
官名。①春秋齐国置,掌规劝训戒之事。《管子·小匡》: (管仲曰)“犯君颜色,进谏必忠,不辟死亡,不挠富贵,臣不如东郭牙,请立以为大谏之官。”《吕氏春秋·勿躬》作“大谏臣”。②谏议大夫别称。洪迈《容斋四
学官名。掌教授小学生经义。十六国后赵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八年 (494) 迁都洛阳,立四门小学,置四门小学博士,亦称四门博士或小学博士。九品上。世宗永平元年 (508),大选儒生,以为小学博士,员四十
清朝郡王女称多罗格格,即县主。其夫称多罗额驸或县主额驸,汉名为县主仪宾。秩视武职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