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分封制

分封制

中国奴隶社会的政权组织形式。夏代以不平等的部落联盟的方式来组织政权,夏王是从属部落的共主,从属部落对夏王有服属与贡纳的义务。其详情已不可考。商代分封诸侯,有侯、伯、子、田、男等称号,受封者或为子弟、功臣,或为方国首领。诸侯有一定的地域,有军队,也有自己的官吏系统,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政治实体。在诸侯的封国内商王可以行施下述权利:可以在诸侯国进行生产活动,拓展自己耕地的面积;可以在诸侯国内巡游、打猎:可以将诸侯国作为对外军事行动的起迄点;可以在诸侯国内举行占卜、祭祀活动;还可以随意“”、“呼”诸侯完成各种使命。诸侯国对于商王室负有各种义务:在军事上,要为王戍边,对外作战时诸侯要率领其军队随王征讨;有时商王也直接命令诸侯去征讨某一方国;在经济方面,诸侯要向商王室贡纳奴隶、人牲、牛马及卜龟、玩好等各种物品,还得将国中部分土地划归王室并为其耕种,以其收获作为农产品的贡赋。诸侯政权对商王的上述臣属关系,在实质上就是后世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关系的初期形态。西周继续推行分封制,但其内容与商代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商代诸侯大都是异姓方国君长,西周诸侯则大都是同姓;二是商代的异姓诸侯多由被征服的方国服属而赐命,西周的诸侯则多由裂士分封,是由大的宗族国家裂变出去的小宗族国家;三是商王与异姓诸侯方国是没有血缘基础的分立,他们之间的隶属关系靠武力奠定的联盟来维系,周王与诸侯之间则是同姓宗族对人民土地分级占有基础上的分立,他们之间的关系靠血缘宗法来维系。西周王室与诸侯的关系,比起商代来要密切得多。但是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的统治权,对周王仅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随着时间的推延,血缘关系渐趋淡薄,因而在全国形成分裂割据的局面。战国时,适应封建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至秦始皇统一中国,始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此后历代王朝也有分封诸侯王的,但其性质与奴隶社会的诸侯不同。参见“五等爵”。

猜你喜欢

  • 司烜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要下大夫司烜中士佐官,正一命。

  • 五军断事官

    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从五品,掌理断军中刑狱。洪武十三年 (1380) 改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十七年,改五军各设左、右断事二人,从九品,二十三年升

  • 税盐使

    官名。唐置,见“盐池使”。

  • 出使奥国大臣

    官名。清朝光绪七年(1881)设。出使德国大臣兼。正二品。十三年,改驻俄大臣兼。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奥国(奥地利)大臣。辖二等参赞、二等通译、一等书记、二等书记各一人。

  • 冶工中士、下士

    官名。秦汉时诸郡国出铁者,置铁官长及丞,晋卫尉属官有冶令及丞,掌工徒鼓铸。东晋改隶少府。西魏大统中于夏阳诸山置铁冶,令薛善为冶监,每月役八千人,营造军器。北齐置冶工中士,正二命;冶工下士,正一命。掌同

  • 东园主章令丞

    官名。西汉将作大匠所属有东园主章令及丞,掌管供应东园匠主作陵内器物的材木,故名东园主章。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木工令丞,后复旧。

  • 军务院

    官署名。民国五年西南护国军所组织的军政机关。唐继尧为抚军长,岑春煊为副抚军长,陆荣廷、蔡锷、李烈钧等为抚军;梁启超为政务委员长。袁世凯死,黎元洪继任大总统后乃宣告撤销。

  • 左厩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左厩上士佐官,正二命。

  • 熊渠督

    官名。西晋置。统领熊渠虎贲,为皇帝的侍卫武官,属左卫将军。大驾出行时,掌仪卫侍从。武官名。晋置, 属左卫将军,统熊渠虎贲以供宿卫。

  • 西曹参军

    官名。见“公府西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