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司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村经济。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村经济。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金朝置,掌收军需、军器等务。设使、副使等职。
官名。隋朝行台省食货监属官,置四员,视从九品。唐朝行台尚书省食货监次官,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二员,正九品下,诸道行台尚书省各置一员,从九品下,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622—626)渐省。
官名。隋朝内侍省置六员,用宦者,从八品上。唐朝沿置,增至十员,正六品下。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官名,隋、唐皆置此官,属内侍省,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等事。《新唐书·百官二·内侍省
匈奴王号。据《汉书·匈奴传》,乌珠留单于时,左贤王数死,以其号不祥,更名为护于。地位最尊,依次当代单于。单于授其长子为护于,欲传以国。匈奴左贤王的尊号。《汉书·匈奴传》:“乌珠留单于在时,左贤王数死,
见“经制使司”。
官署名。清末置,属度支部。管榷掌各省盐法,盐课奏销,稽核引务,盘查运库道库,盐属各官交代,兼管茶引茶课、土药等税务及筹议专卖各项事务。设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置奉直东科、滇南北科、浙闽粤
官名。又称“武备院兼管事务大臣”。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主管官。乾隆十四年(1749)设,由皇帝特简,无定员。总掌制造、收贮御用军械、装备及宫中陈设器物诸事。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山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邦国山林与其所产物贡。北周依其制置山师中士,正二命;山师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
官署名。自汉末至隋称中尚方,唐称中尚署,掌宫内营造杂作;元称中尚监。详各条。见《通典·职官九·少府监·中尚署》、《元史·百官六·中尚监》。
见“大名府”。官名。宋置,见“河南府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