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器副监
官名。北周置。营军器监次官,佐营室殿军器大监掌军器制作。
官名。北周置。营军器监次官,佐营室殿军器大监掌军器制作。
泛指掌刑狱之官。《柴书·朱异传》: “上书言建康宜置狱司,比廷尉。”
官名。即太子右卫率,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右卫率。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掌蒙古国子学,隶蒙古翰林院,秩从三品。仁宗延祐四年(1317),升正三品。七年,复降为从三品。置祭酒一员,从三品; 司业二员,正五品; 监丞一员,正六品。官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县知事公署的辅佐机关。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以后,直隶、山东、陕西等省,在各县设置劝业所或实业公所,多由当地士绅主办,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七日,北洋政府批准《县实业
秦、汉为兵种名称,或置“材官将军”。魏晋南北朝为官署名,三国魏文帝黄初 (220—226) 中置,隶少府,设校尉为长官,掌土木工程用材木及工徒。东晋改校尉为将军,掌工匠土木之事,有营兵,隶中领军 (领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人事处设处长,得分科办事,设科长及科员;人事室设主任
清朝山西、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乾隆二十二年(1757)设。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辖十家。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其上有总甲、牌头等头目。
北洋政府时期由段祺瑞充任临时执政所组成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统称。其内部机构有军务厅、秘书厅、武官厅、收支处、指挥处、庶务处、翊卫处、礼官处、医务处,职官编制不详。参见“临时执政”。
参见“典校”。
官名。同“太师”。《尚书·商书·微子》:“微子若曰: ‘父师、少师、殷其弗或乱正四方。’”参见“太师”。即太师。《尚书微子》:“微子若曰:父师少师。”传:“父师:太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