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掌章奏文移事务。额定四人,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护军校内委派。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禁游中士佐官,正一命。
①官名。周朝派往诸侯国的监察官员。《礼记·王制》: “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②周初对殷遗邶、鄘、卫三国派驻的三大臣合称。即武庚、管叔、蔡叔。《汉书·地理志》:“周既灭殷,分其畿内
官名。辽置,见“钱帛司”。
乡自治权的执行人员。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定乡为自治组织,以乡议事会为议决机关;设乡董一人,为乡自治权的执行人员,其职权主要为筹备乡议事会议员的选举和议事的准备,执行议事会议决事项,执行县行政长官的委办事
官名,掌侍从,理家事。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水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名。郑成功设。为其军队中最基层之带兵官。参见“正领”。
羽林官指羽林骑或羽林郎。参看“羽林士”、“羽林郎”、“羽林骑”条。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拟厉锋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猛烈将军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