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行人司,原在南京之行人司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行人司。只设右司副一人,从七品,无所职掌。
杂任职名。唐于太医署置按摩生十五人,从按摩博士学导引之法以治病。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充任按摩师。
官署名。明朝南京大理寺的省称。因与北京大理寺相别,故名。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监察院。监察院成立之初,为行使对于地方的监察权,划分全国为十四监察区,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改划为十六个监察区。但各区监察使多未派任。至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
学官名。西晋武帝咸宁 (275—280) 中立国子学,置一员,以教授生徒儒学,取履行清淳、通明典义者为之,若散骑常侍、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并应对殿堂,备咨询顾问,隶国子祭酒。地位高于太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见“干办公事”。官名。亦称勾当官。勾当为主管之意,唐始用为职衔名称。《新唐书·第五琦传》记琦“拜监察御史,勾当江淮租庸使。”宋置勾当公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三十说:“国朝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诏
官署名。简称广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广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牺牲所、司牲司、在京沈阳左
官名。唐宪宗元和(806—820)中置,以宦官充任,渐为宣徽院长官,总领内诸司使及三班内侍名籍,掌其迁补、郊祀、朝会、宴享供帐,检视内外进奉名物。五代迄宋,因事简官尊,常以枢密院官兼。宣徽院分南、北院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置,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长随、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