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内宗

内宗

周礼》女官之一。掌宗庙祭礼等事。以有爵的与王室同姓之女担任,故称。《周礼·春官》: “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郑玄注: “王同姓之女,谓之内者。‘凡’,无常数之言”。贾公彦疏: “云‘有爵’,其嫁于大夫及士者。但妇人无爵,从夫之爵。今言‘内女有爵’,明嫁与卿大夫及士。”《内宗》: “掌宗庙之祭祀,荐加豆笾,及以乐徹。则佐传豆笾。宾客之飨食,亦如之。王后有事,则从。大丧,序哭者。哭诸侯,亦如之。凡卿大夫之丧,掌其吊临。”


官名。周设此官,掌宗庙祭祀、侍从王后及卿大夫之丧的吊临等事。见《周礼·春官·内宗》。内宗,王同姓女之有爵者。《周礼·春官序宫》:“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注:“内女,王同姓之女谓之内女。”

猜你喜欢

  • 左尚署丞

    官名。即左尚丞。

  • 司事

    ① 泛指任职官吏。《国语·周语上》:“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② 官名。(1) 传说少皞氏掌营造之官。《左传·昭公十七年》:“鹘鸠氏,司事也。”孔颖达疏:“国家营事,缮治器物

  • 玉堂署长

    官名。东汉置,名义上隶属少府,以宦者任之,员一人,秩四百石,黄绶,主中宫别处。官名,汉置,俸四百石,掌玉堂署诸事。参看“玉堂署”条。

  • 判登闻鼓院事

    官名。为登闻鼓院长官,掌管受理官民建议和申诉。见《宋史·职官一·登闻鼓院》。官名。宋置,见“登闻鼓院”。

  • 委任警察官任用资格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公布的《警察官任用条例》的规定,委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一、经普通考试警察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二、在国内或认可的国外警官学校毕业者;三

  • 江北淮东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 (1277),置司淮安路,简称淮东按察司,监治扬州、淮安、高邮等路府。二十一年,移司于扬州路。二十六年,迁回淮安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 太恭人

    命妇名号。明、清置,以封正、从四品官员之母。

  • 尚乘局司库

    官名。唐置,见“尚乘局司廪”。

  • 世祖庙令

    官名。东汉置,属太常,六百石,领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掌守世祖庙,案行扫除。官名,东汉置,为守护光武帝庙的长官,属太常,掌案行扫除。俸六百石。有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见《后汉书·百官志》。

  • 长乐谒者

    官名,汉置,掌传达上章报问,为长乐宫太后官属。《后汉书·宦者列传·曹节》:“节与长乐五官史朱瑀、从官史共普、张亮、中黄门王尊、长乐谒者腾是等十七人,共矫诏以长乐食监王甫为黄门令,将兵诛武、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