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内城巡警总厅各分厅

内城巡警总厅各分厅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分为内城中分厅、内城东分厅、内城南分厅、内城西分厅、内城北分厅。各分厅以知事一人为主官,正五品,总理本分厅事务。各分厅内部分设三课六所,以分理众务。总务课,掌警事、机要、文牍、支应、统计等事;警务课,掌护卫、治安、正俗、刑事、外事保卫、户籍、营业、建筑、交通等事;卫生课,掌清道、防疫、医务、医学等事,各设课长一人,正六品;副课长一人,正七品;课员二至四人,八、九品;书记官四至八人,正九品;司书生八人。事务所,掌收发文件,押解人犯、管理杂务、马匹等事。巡查所,掌各区巡查岗线,救护火灾,弹压暴动,保护中外大员等事;刑事巡查所,掌密查、侦察事件,检查广告、传单、集会演说等事;守卫所,掌站岗守卫,接受诉讼呈状等事;拘留所,掌看管违警人犯、查验人犯、物件等事;清道所,掌管理清道、厕所、清道器具等事。各所设巡官、巡长、巡警等员。内城各分厅之下设区:中分厅设六区,东分厅设五区,南分厅设五区,西分厅设五区,北分厅设五区,设区官一人,以七品警官充任;区副一人,以八品警官充任;警官一人,以九品警官充任;司书生一人,巡官二至四人,巡长十至十二人,巡警一百二十人至一百三十人,分理本区事务。总厅改隶民政部后,下辖三个分厅,即内城中分厅、内城左分厅与内城右分厅。各厅分设四课六所:总务、卫生两科职掌如旧。改警务科为行政科,掌护卫、治安、正俗、外事、户籍、营业、建筑、交通等事。增设司法课,掌刑事、警法等事。六所名称、职掌如旧。各厅之下的分区亦有变动:内城中分厅设五区,左右分厅各设四区。各区设官如旧。惟改各区直辖于总厅。区官、区副之名为区长、副区长。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分厅裁撤,各区直辖于总厅。

猜你喜欢

  • 掌北院头子

    官名。辽朝北面官,北枢密院官员,在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下。掌北枢密院公文。官名。辽置,属北枢密院,掌本院文告之事。

  • 司寤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司寤中士佐官,正一命。

  • 文化股主任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文化事项。下设干事。

  • 中宫仆署

    者官署。北齐置,属长秋寺,掌后宫车马。以令、丞为长贰,以宦官充任。领乘黄局教尉、细马车都督、车府部丞等官。

  • 左右武威卫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1)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左右威卫为左右武成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 复旧。参见“左右威卫”。(2)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左右骁卫为左右威卫,神龙元年(公元705年

  • 守属

    吏员名。汉代置于郡,《汉书·王尊传》记王尊“除补书佐,署守属监狱……。复召署守属治狱,为郡决曹史。”颜师古注:“署为守属,令监狱主囚也。”是守属为一固定职名。又《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阴》题名有守属

  • 内仓监督

    官名。清朝户部所属内仓之主官。顺治十年(1653)设。初任满、汉司官,雍正二年(1724)改委本部满洲司官二人,二年一更代。下设经承一人佐理仓务。掌内仓之出纳。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官名。见“内

  • 四方献言详定使司

    官署名。元顺帝至正十七年(1347)设,秩正三品。掌考四方陈言,择善上达干皇帝。置详定使、副使、掌书记各二员,由中书官提调。

  • 大司成

    官名。①周朝司徒属官。《礼记·文王世子第八》: “大司成论说在东序。”郑玄注: “大司成,司徒之属,师氏也。师氏掌以美诏王教国子以三德三行及国中失之事也。”② 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由国子祭

  • 奉圣侯

    晋朝、南北朝皆封孔子的后裔为奉圣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