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医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
官名。太平天国置,掌治内科,内医衙即为其门诊之所。内医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其官阶分为三等:职同将军内医四人,职同总制内医七人,职同监军内医七人。朝中又设职同总制的各军内医四人,职同军帅的各军内医十四人,这种医生虽冠有各军二字,但《贼情汇纂》把他们记在“伪朝内官”内,军中另设医生,郦纯《太平天国制度初探》中认为“可能是医治各军送回天京的伤病官兵的医生。”在各地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
官名。太平天国置,掌治内科,内医衙即为其门诊之所。内医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其官阶分为三等:职同将军内医四人,职同总制内医七人,职同监军内医七人。朝中又设职同总制的各军内医四人,职同军帅的各军内医十四人,这种医生虽冠有各军二字,但《贼情汇纂》把他们记在“伪朝内官”内,军中另设医生,郦纯《太平天国制度初探》中认为“可能是医治各军送回天京的伤病官兵的医生。”在各地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名。即左千牛卫大将军,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千牛府大将军置,旋改左千牛卫大将军。
官名。将军名号。北魏置,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六品上。可作为士族的起家官。《魏书·崔挺传》:“(崔朗)以军功起家襄威将军、员外散骑常侍。”隋初列为散号将军,正八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委署参领”。
官名。为天朝典官,掌下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参见“提中关”。
官署名。清末始置,配置于高等审判厅内,设检察官一人,录事一至二人。北洋政府沿置,由检察官执行职务。其名额无具体规定,凡设二人以上的,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检察官,监督分厅事务。分厅检察官的职权,与高等检
官场用语。宋初,知贡举官赴贡院主试之前,台阁近臣可推荐其所熟知的举人,称为公荐,实为请托。太祖建隆四年(963),下令禁绝。宋初,知举官赴贡院之前,台阁近臣得荐所知才学俊彦之士,号称公荐。太祖虑其因缘
官名。十六国北凉置,程骏曾任此职。东宫侍郎 官名。北魏置,吴延于太武帝时曾任此职。参见《魏书·高允传》。
官署名。明朝卫所制度,各卫均置,设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镇抚司镇抚二人,从五品,及经历司经历等官,多为军官世袭之职。掌本卫军队,外卫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
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明制有五经博士五人,从八品。清制有满、汉博士各一人,经承一人,掌教经义,订立课程,并考核诸生学业;凡颁发皇帝“御制”文字,均录册存储。
官名。汉朝为重号将军之一,与前、左、后将军并为上卿,位次大将军及骠骑、车骑、卫将军,有兵事则典掌禁兵,戍卫京师,或任征伐。设长史、司马等僚属。平时无具体职务,一般兼任他官,常加诸吏、散骑、给事中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