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侍高品
官名。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位在内侍殿头下、内侍高班上。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九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内侍官名,改左班殿直。金章宗泰和二年 (1202) 置为内侍寄禄官,正八品,不限员额。
官名。宋代内侍省、入内内侍省皆置,为地位较高的内侍官,掌侍奉。见《宋史·职官六》。
官名。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位在内侍殿头下、内侍高班上。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九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内侍官名,改左班殿直。金章宗泰和二年 (1202) 置为内侍寄禄官,正八品,不限员额。
官名。宋代内侍省、入内内侍省皆置,为地位较高的内侍官,掌侍奉。见《宋史·职官六》。
官名。麴氏高昌国仓部长官。职掌同尚书。员一人。参见“仓部”。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始置于礼制馆,员额一人,后改称总纂;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于国史馆亦设总编纂一人。
官署名。明代置,为光禄寺四署之一,掌供宫膳、肴核(肉类、菜类、果类)之事。其官有署正一人,从六品;署丞四人,从七品;监事四人,从八品。见《明史·职官三·光禄寺》。清代光禄寺也有珍羞署,掌供禽兔鱼物,大
见“福晋”。
代理、兼职。长官兼理部属职责,低级官员代行较高职权,均可称。《左传·隐公元年》: “羊舌鲋摄司马。”杜预注: “摄,兼官。”《史记》卷四《周本纪》: “公乃摄行政当国”。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摄为暂时代理
清朝地方知府以下官员,凡经任免者,由各省布政使将任免公告书于粉漆牌上,在政政使衙署前揭出,称挂牌。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清代地方官员自知府以下出缺时,由各省布政使派员署理, 在衙署前悬牌公布,称为
官名。即理匦使,唐肃宗至德元载(756)改,代宗大历(766—799)中复置理匦使。
佛语。亦作呼必勒罕。蒙古语音译,意为“自在转生”,或言“化身”。藏传佛教谓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众呼图克图、沙布隆等有行者,身故之后,皆能寄胎以神识转生,复接其前生之位号。其转生采用金瓶掣签法办理。
官署名。金朝置。统领一方军马进行征伐。收国二年(1116),太祖以征东京高永昌,置南路都统司。征奚部,又置奚路都统司,不久改为六部路都统司。后在咸州、曷苏馆、上京、泰州等处置司。每司统军五六万人,长官
官名。西周置。国都成周的太师、周王辅弼大臣。《守宫盘铭》: “王在周。周师光守宫事”,“守宫对扬周师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