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侍省左班都知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阶官,位在都都知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六品。哲宗元祐 (1086—1093) 中,改为从六品。南宋复为正六品。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阶官,位在都都知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六品。哲宗元祐 (1086—1093) 中,改为从六品。南宋复为正六品。
官署名。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隶诸色人匠总管府。仁宗延祐三年 (1316) 改为提举司。
官名,即青鸟氏,少昊置,为历正属官,掌司立春立夏。《左传·昭公十七年》:“青鸟氏,司启(开)者也。”注:“立春立夏谓之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昊鸟师鸟名。”注:“张晏曰:少昊之立,凤鸟适至,
官名。金朝教坊阶官,为二十五阶之第四阶,秩正五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上,称章德大夫。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名。宋代于开封府设左右厅推官各一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临安府亦设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各一人。金于大兴府置推官二人,从六品,掌总领众事,分判户、刑二案事,内户案推官掌通检推排簿籍;诸府推官一人,正七品,
官名。即刑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刑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侍郎为司刑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参看“刑部侍郎”条。
指郡府中的高级官吏。《汉书·循吏传·文翁》:“蜀生皆成就还归,文翁以为右职。”注:“师古曰:(右职)郡中高职也。”金代武散官之称。见“文资官”。
官名。东汉末置。以宦者为之,属黄门令。三国魏沿置,八品。官名,东汉末年置,属黄门令,掌侍从。三国魏沿置。
官名。汉代大司农的属官有平准令,秩六百石,有丞。《史记·平准书》索隐:“大司农属官有平准令丞者,以均天下郡国输敛,贵则粜之,贱则买之,平赋以相准输,归于京都,故命曰平准。”可知西汉平准令为掌管平抑物价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者有云南之元江、鹤庆、广南、普洱、昭通、镇边等府、厅通判、同知,镇雄、恩乐、恩安、永善、宁洱、宝耳等州、县,贵州之古州兵备道,黎平、镇远、都匀、铜仁等府同知,清江、都江、丹江通
县的等级之一。秦始定县为大小二等,西汉时规定万户以上为大县。东汉分大、次、小三等。三国复西汉之制,分为大、小二等,西晋沿之,东晋间亦如东汉分为三等。南朝宋齐梁陈复行大小二等制。北魏分县为大、中、小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