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三院大学士
官名。清朝内三院之长官。崇德元年(1636)五月仿明制设。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各一人,内秘书院二人。分掌各院事。是为清置大学士之始。入关后,各院分置满、汉大学士。顺治二年(1645),翰林院并入内三院,遂改称“内翰林某院大学士”。十五年,内三院改内阁,大学士加殿阁衔,兼管各部尚书事。十八年复旧制,仍称“内某院大学士”。其品秩初为满一品,汉二品。后俱为正二品。康熙九年(1670),内三院改为内阁,遂为内阁大学士。
官名。清朝内三院之长官。崇德元年(1636)五月仿明制设。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各一人,内秘书院二人。分掌各院事。是为清置大学士之始。入关后,各院分置满、汉大学士。顺治二年(1645),翰林院并入内三院,遂改称“内翰林某院大学士”。十五年,内三院改内阁,大学士加殿阁衔,兼管各部尚书事。十八年复旧制,仍称“内某院大学士”。其品秩初为满一品,汉二品。后俱为正二品。康熙九年(1670),内三院改为内阁,遂为内阁大学士。
官署名。隋始置,属吏部,唐改称“司封司”,见该条。
官名。南京在清代是两江总督驻地,置江宁府,民国初废府存县,因南京是中央临时政府所在地,居于首都的地位,仍存府制,但改称江宁府为南京府。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三月公布《南京府官制》二十一条,规定南京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以武清(今河北安次南)等十一处并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后又设大都随路管民都提领所。文宗天历元年(1328),并两所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隶会福总管府下。
官名,即卜和祝的合称,既掌占卜,又掌祭祀时读祝词。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说:“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注曰:“迁父为太史,掌知天文律历卜筮祠祝之事。”
官制用语。唐、宋时期,吏部选官,先将获选者姓名履历注于册书,再经考询而拟授其官,称为注拟。
官署名。北齐光禄寺置,掌百官食膳事,有令、丞。隋、唐光禄寺沿置,隋朝有令三员、丞八员,又有监膳十二员、唐朝有令二员、丞四员,掌供百官膳食,又有监膳十员、监膳史十五员、供膳二千四百员等。明洪武八年(13
官名。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置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每省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
官署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总领户、度、金、仓四部财赋。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均上士佐官,正二命。
宋朝南郊什物库、太庙什物库、军器什物库、宣德楼什物库等库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