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馔署
官署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膳食。永乐(1403—1424)初罢。
官署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膳食。永乐(1403—1424)初罢。
1、做官,担任官职。《史记·汲郑列传》:“使黯任职居官,无以踰人。然至其辅少主;……虽自谓贲育亦不能夺之矣。”2、称职,称职的官。《后汉书·杜林传》:“顷之,代朱浮为大司空。博雅多通,称为任职相。”
见“淮西等路行枢密院”。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相一人,职如郡守,置长史一人,职如郡丞,为相之佐官。见《后汉书·百官志》。
明清州县地方乡里之职役。其时各大村镇,每村地分数甲,数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乡、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一乡之中设乡约约束。专司传达政令,调解纠纷。明清时乡中小官,由知县任命,掌传达政令,调解纠纷。
宋朝主管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机宜文字与干办公事合称。官名合称。见“机宜”。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见“步军翼尉”。
官名。清朝会同四译馆之属官。掌译朝鲜语之事。初置六人,后增至八人,六品二人,七品二人,八品四人。或于内务府佐领下选习者充补,或于凤凰城无品级通事内调补,皆为满员。
清制。京仓十四,城内八个,城外六个,内贮八旗三营兵食马豆。通州二仓,内贮王公百官俸米。其主官称监督,掌管仓务。见《历代职官简释·京通各仓监督》。
官署名。清初内府所属之机构。掌理牛羊畜牧事务。顺治十年 (1653) 置,设员外郎六人,笔帖式十二人及厩长、厩副各六人分办事项。所属有内牛圈三处,西华门外外牛圈三处,南苑供乳饼圈一处及丰台羊圈六处。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