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公府东曹”。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以后,诸郡加置一员,位次太守,协助掌本郡政务;京兆、河南所置则谓之内史。官名。隋炀帝于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位次太守,而京兆、河南则称内史。见《隋书·百官下·罢州置郡》。清
见“僧录司”。
官名。史官之一,殷朝始见,迄于西周。西周中期以后为内史类史官属官。参与祭祀。《作册矢令尊铭》: “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丁亥,命矢告于周公宫”,“用牲于京宫”,“用牲于康宫”,“用牲于王
官署名。北齐始置,九寺之一,为国家最高审判机构,掌决正刑狱,置卿、少卿、丞各一员,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属官正、监、评各一员,律博士四员,明法掾二十四员,槛车督二员,掾十员,狱丞、掾各二员,司
官名。即镇军将军的司马,位在长史之下,员一人。西晋时秩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仍五品上,北周定为五命。宋朝亦有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 掌政治宣传。《周礼·夏官》: “撢人,中士四人,史四人,徒八人”,“掌诵王志道国之政事,以巡天下之邦国而语之,使万民和说而正王面。”官名。周置,掌传王志及国事于
官名。《礼记·曲礼》: “天子之工六,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北周仿佛其意置石工中士,正二命;石工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玉下大夫。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勋位。
官名。三国魏置,员一人,六品,掌典禁兵督守殿廷。西晋员十人,六品,分隶左、右卫将军,朝会宴飨及乘舆出入,直侍左右,夜开宫城诸门,则执白虎幡监之,多选清望之士充任。东晋孝武帝太元(376—396)中改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