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膳
①官名。隋炀帝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员四人,从七品,属尚食局。唐朝改正七品。为司膳之佐,协掌割烹煎和之事。宋朝沿置,为尚食属佐。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又,宋朝太子官属中曾置,存其名而未除授。②官署名。明朝东宫典膳局和王府典膳所简称。
宫中女官名。见“司膳”。
①官名。隋炀帝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员四人,从七品,属尚食局。唐朝改正七品。为司膳之佐,协掌割烹煎和之事。宋朝沿置,为尚食属佐。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又,宋朝太子官属中曾置,存其名而未除授。②官署名。明朝东宫典膳局和王府典膳所简称。
宫中女官名。见“司膳”。
官署名。北魏置。《魏书·孙小传》: “迁给事中,绾太仆曹”。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正俸外的一项加给。自判三馆、秘书监、两制、两省官带修撰职者,五千; 直馆阁,校理,史馆检讨,校勘,三千; 直龙图阁,审刑院详议官,国子监书库官,五千; 京畿诸司库、务、仓、场监宫;
官名。简称廷平,亦称廷评、廷尉评。廷尉属官。西汉宣帝地节三年 (前67) 因负责判案的廷尉史任重禄薄而增置,员四人,秩六百石。或说置左、右平二员。负责具体案件的审理,位次于廷尉正、监。东汉唯置左平。魏
官名。高句丽国置。《后汉书·东夷传》:“其置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大加、主簿、优台、使者、帛衣先人。”官名,东汉时高句骊置。《后汉书·东夷列传·高句骊》:“其置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邹大加、
参见“太子中盾”。官名。汉置,即中允,掌徼巡宫中。《汉书·叙传》:“成帝季年,立定陶王为太子,数遣中盾请问近臣,穉独不敢答。”注:“师古曰:盾读曰允。《汉旧仪》云秩四百石,主徼巡宫中。”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置西安行都卫指挥使司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县)。翌年改称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参见“行都指挥使司”。
使职名。唐太宗贞观(627—649)中始置,掌议帝后陵寝制度、监造帝后陵寝,阎立德曾充任。昭宗天祐元年(904) 遇弑,以平章事裴枢充山陵礼仪使、独孤损充山陵使、权知河南尹韦震充山陵桥道使,行安葬大礼
官名。北魏初置,属代尹,掌京县之政令。
宋朝武官横行正使自右武大夫 (原西上閤门使) 至通侍大夫 (原内客省使) 诸阶的合称。
官名。西周、春秋置。①主管藉田省称“甸”。《柞钟铭》:“司王邑甸人事。”《左传·成公十年》: “晋侯欲麦,使甸人献麦。”②掌供薪蒸致飨享的小吏。《国语·周语中》:“敌国宾至”,“甸人积薪”。韦昭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