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中直兵曹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有中兵等十八曹,后又置直兵等七曹,直兵曹主丞相府直属之兵,设直兵参军以掌曹事。东晋末期刘裕为相,合中兵、直兵置一参军,称中直兵参军,分曹则仍为中兵、直兵二曹。南朝宋公府始合中兵直兵为中直兵曹,典领亲兵,以中直兵参军司曹务。南齐沿置。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有中兵等十八曹,后又置直兵等七曹,直兵曹主丞相府直属之兵,设直兵参军以掌曹事。东晋末期刘裕为相,合中兵、直兵置一参军,称中直兵参军,分曹则仍为中兵、直兵二曹。南朝宋公府始合中兵直兵为中直兵曹,典领亲兵,以中直兵参军司曹务。南齐沿置。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署。掌文翰之事,相当于南面官之翰林院。设北面都林牙、北面林牙承旨、北面林牙、左右林牙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北面朝官,掌文翰之事。设北面都林牙、北面林牙承旨、北面林牙、左林牙、右林牙等
官名。“大舟”即“太舟”。详见“太舟”条。
官名。元代置于户部所属京师二十二仓,正七品,监督粮食出纳之事。参见“京师二十二仓”。
军营名,东汉置,统幽并精兵,因驻黎阳,故称黎阳营,以中谒者监之,称监察黎阳营谒者。东汉时幽、冀、并三州的兵骑组织。东汉光武帝以幽、冀、并三州兵骑统一全国,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担任黄河北岸的防守,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六护军府之一,职掌、设官同“右二护军府”。
官署名。清末各省巡警道衙署。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设。置巡道一人,下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科。各科置科长(正六品)一人,副科长(正七品)一人,科员(正八品)若干人。掌全省巡警、消
官制用语,即拜官授职。汉朝也称官员改任它官。《汉书·景帝纪》: 中元二年(前148)“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凡言除者,除故官就新官也。”历代沿用。又,免除官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水”。
官署名。西晋惠帝永平元年(291)改中书省秘书局置。秘书原在禁中,统著作局,管理中外三阁图书,并掌管国史的修撰,自是秘书之府始居于外。以秘书监为长官,下置秘书丞,秘书郎,校书郎、著作郎、佐著作郎等。南
官名。元置,为中尚监的佐官。见“中尚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