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省钱
唐五代带三省官衔兼官者给三省所纳之资。晚唐五代藩镇及使府参佐、州县官员带中书、门下、尚书省检校官,皆需纳钱,检校太师、太尉纳钱四十千,检校太傅、太保三十千,检校司徒、司空二十千。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6)各减半,检校仆射、尚书则由十五千减至七千,检校郎中、员外郎由十千减至三千四百,检校藩镇带平章事由一千贯减至五百贯。
唐五代带三省官衔兼官者给三省所纳之资。晚唐五代藩镇及使府参佐、州县官员带中书、门下、尚书省检校官,皆需纳钱,检校太师、太尉纳钱四十千,检校太傅、太保三十千,检校司徒、司空二十千。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6)各减半,检校仆射、尚书则由十五千减至七千,检校郎中、员外郎由十千减至三千四百,检校藩镇带平章事由一千贯减至五百贯。
官名。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立皇太子,置同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以武臣兼任。神宗升储又置。南宋因之。官名。宋置,见“右春坊”。
官名。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右户曹,“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章京。所设机构,均有额定人数。
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见“汉军(2)”。
三国时称吴国君主为东主。《三国志·吴书·周鲂传》:“鲂既目见靖事,且观东主一所非薄……东主顷者潛部分诸将,图欲北进。”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辽在东京设四军都指挥使司,指挥契丹、奚、汉、渤海四军,下面又各设都指挥使司分领各军,奚军都指挥使司即统领奚军之机构。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司长官,员一人,掌木工之政令。下设小司木下大夫、小司木上士以佐其职,领车工中士、角工中士、彝工中士、器工中士、弓工中士、箭工中士、庐工中士等官属。
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设治局”。
官名。战国卫置。主管驿车传递。《战国策·齐策五》: “昔者赵氏袭卫,车舍人不休傅(传)。”鲍彪注: “主车者。傅,作传。”
东宫属官。南朝梁置,属太子中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