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朝扬州、福州等大都督府,若都督缺,则置知府事一人,总领府事。
见“戴琫”。
官名。皇帝待派的财务专员,为都大提举茶马司长官,主管茶马之事。参看“茶马司”条。
官署名。清末置县警察公所,民国初沿置,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9年)一月八日公布《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厅组织令》,规定已办巡警的各县设置警察事务所,由县知事监督指挥。次年八月公布《县警察所官制》后,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兵站总监”。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始置,掌开封府学钱粮之事。官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置,掌府学钱粮之事。
官名。汉朝于各地有铁、铜处设铁、铜官,掌使役工徒,熔铸铜铁,西汉隶司农,东汉隶郡县。西晋改称冶令,江北设三十九处,隶卫尉。江南有梅根、冶塘二冶令,隶扬州刺史。东晋、南朝宋、齐于江南诸郡县各置冶令或冶丞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辇局,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尚辇局。参见“尚辇局”。
官名。东汉置,秩比四百石,《后汉书·百官志五》“本注”说:“主祠祀”。
官名。西周置。《葡亚角铭》:“王锡葡亚奚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