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上都留守司,掌宫内灯烛等务。原为典设署,武宗至大四年(1311)改为局。置大使二员,副使三员。
①官名。商朝始置。甲骨文中数见“在某卫”之辞,即为商王派驻在殷都以外某地戍卫的武官。②行政区域。周朝置。指京畿以外五等地区。周制: 天子所居千里曰坼,其外每五百里为一服,有五服(分五等)、九服 (分九
官制用语。宋朝差遣法之一。四川、两广、福建、湖南等八路文、武臣差遣,中原之人多不愿就任,因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称八路官员“指射差遣法”。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四选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九农正之一。蔡邕《独断》说:”行扈氏农正,昼为民驱鸟。”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僧官名。(1) 中央设置,相当于僧正。南朝宋泰始元年(公元465年)明帝诏僧瑾为“天下僧主”,管辖全国僧尼。南齐沿置,永明元年(公元483年),武帝敕玄畅、法献同为僧主,“分任南北二岸。”南齐末,以法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君王祭祀、朝觐礼仪时所穿礼服。《周礼·夏官》:“节服氏,下士八人,徒四人”,“掌祭祀朝觐,衮冕六人,维王之大常。诸侯则四人,其服亦如之。郊祀,裘冕二人,执戈送逆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拟扫狄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时罢。
官名。秦置。汉因之,属太仆,有丞,掌皇帝车乘。东汉省。官名,汉置,掌养骏马。有丞。《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太仆,秦官,掌舆马,有两丞。属官有……骑马、骏马四令丞。”参看《后汉书·百官志二·太仆
官名。明成祖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工科之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成立之初,卫生行政沿袭北洋政府之旧,于内政部内设立卫生司办理。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一月,裁撤卫生司,改设卫生部,属行政院,掌理全国卫生行政事务。设部长、次长、参事、秘书、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