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纲司副都纲
官名。明朝掌管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一人,协都纲掌教事。未入流,无俸禄。清朝沿置,详“副都纲”。
官名。明朝掌管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一人,协都纲掌教事。未入流,无俸禄。清朝沿置,详“副都纲”。
即 “检正五房公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大通三年 (529)定制后,改拟伏波将军等号。
官署名。元朝初置于宪宗二年(1252),后罢。世祖中统二年(1262)复设,以汪古部人马月合乃为都转运使,周锴为副使,负责转运各路宣抚司征集的武器、马匹、粮草、铠甲等。次年改为漕运所。
官名。十六国北燕置。为大单于四辅之一,佐大单于掌管境内少数民族事务。万陵曾任之。见《晋书·冯跋载记》。
宋朝宫观官名。仁宗至和元年(1054),始以观文殿大学士晏殊为之。后授例置官。品秩稍低者,则为同提举。
官名。北齐置。见“衣冠署”。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隶武备寺军器人匠提举司军器人匠局下,掌制造弓弩。置院长或大使、副使。
官署名。元太宗十一年(1239),回回商人奥都刺合蛮扑买中原课税,十二年,立提领诸路课税所,以奥都刺合蛮为长官,掌管课税征收。奥都刺合蛮加倍征收中原课税,造成混乱,不久即废该所。
官名。金国史院置,从九品,掌修国史,地位在编修官之下。
①官署名。(1)诸公、都督府僚属诸曹之一。北齐置,设行参军。(2)尚书省诸郎曹之一。北魏、北齐置,隶度支尚书。掌全国计帐、户籍等事。设郎(郎中)。(3)州刺史僚属诸曹之一。北齐置,设掾史等员。②即“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