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正司僧正
官名。元、明、清各州僧正司主官。详“僧正”。
官名。元、明、清各州僧正司主官。详“僧正”。
官名。隋炀帝时宫中的女官名,虽名“承衣”,并无职掌,只是趋侍左右而已。《隋书·后妃传序》说:“炀帝时,后妃嫔御,无釐妇职,唯端容丽饰,陪从醼游而已……又有承衣刀人,皆趋侍左右,并无员数,视六品以下。”
同“内城巡警总厅巡查所”,参见该条。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二人,以五官正充任,为司天监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司天监罢。
官名。北齐置,属门下省主衣局,员二人。协助主衣都统管理御用衣服器玩等事务。
官名。明朝派出总镇一方的武臣,均为总兵官或副总兵,称镇守某处总兵官或副总兵。参见“总兵官”。武职差遣名。《明史·职官志五》说, “总镇一方者为镇守。”即一省或一个重要地区的主帅,一般由总兵充任。
官名。西晋置,统宿卫禁军,权势颇重。东安王司马繇以侍中兼此,并领右卫将军。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二品,禄与特进同。置长史、司马、主簿、功曹史、门下督录事,兵、铠、士、贼曹、营军、刺奸、帐下都督等。其假节
官名。北齐设此官,属左右卫府,掌左右厢。见《隋书·百官中·左右卫府》。
官名。三国魏丞相属官有主簿祭酒一人,以久任主簿者充任,秩第七品,省录相府众事。下辖主簿四人,品秩与主簿祭酒相同。蜀吴无。
官署名。元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置司扬州 (至元二十九年由淮安迁至扬州),为内八道监司之一,直隶御史台。
爵名。即公大夫,为二十等爵第七级。秦始置,西汉因之。秦及西汉初均为高爵,汉高祖五年(前202)五月诏七大夫以上皆食邑。七大夫即公大夫,因其为汉代二十级爵的第七级,故又称七大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