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驱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尚书左选置。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尚书左选置。
官名。见“司宰寺”。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云南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
官名。晋朝置,司徒府僚属,掌左西曹。多以文史之士充任。南朝沿置。梁八班,陈六品。
官名。宋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置,地位在龙图阁学士、直学士之下。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置司袍袄中士,正二命;司袍袄下士, 正一命, 掌将士服用之袍袄,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
官名。辽置,见“契丹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清宣统二年(1910)设,六员。掌监守部印,承办机密文牍、函电及不属各司处文件。
掌天文的官。《后汉书·天文上》:“奏燔诗书,以愚百姓,六经典籍,残为灰炭,星官之书,全而不毁。”
官名。清置,为衍圣公官属。秩正八品,员额二人,以孔子后裔承袭,掌奉尼山、洙泗二书院。
官名。三国魏置,为东宫属官。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置十员。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置四员,隶桂坊,咸亨元年(670) 废桂坊后,隶太子左春坊。玄宗开元(713—741) 中定为三员,正六品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