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保甲

保甲

宋朝乡兵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神宗时行保甲法,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分别设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副保正,每户两丁以上,一丁选充保丁。后改为五户一保,二十五户一大保,二百五十户一都保。保内行连坐法,以加强治安。为使与正规军互相参用,又行“上番”制度,由保正和保长率保丁分期赴县尉司和巡检司,出入巡警,教习武艺,以取代县尉司弓手与巡检司兵士。开封府界与河北、河东、陕西路保甲又实行“教阅”,即军训。哲宗以后,教阅逐渐废弛,保甲遂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


(1) 宋代乡兵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后改以五户为一保,二十五户为一大保,二百五十户为一都保,分别置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副保正。保内置保丁,每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两丁以上有余丁而壮勇者亦令附保,其中家资最厚、材勇过人者亦充保丁。除禁兵器不得置外,其余弓箭等并许从便自置。保内实行连坐法,同保内有犯强盗、杀人、放火、强奸、掠人、传习妖教、造畜蛊毒,知而不告者,并依伍保法科罪。其居停强盗三人以上,经三日,同保内邻人不知情,亦得科失察之罪。为使保甲与正规军互相参用,实行“上番”制度,由都保正和保长率领保丁分期赴县尉司与巡检司,出入巡察,教习武艺,以取代县尉司弓手和巡检司兵士。又对开封府界与河北、河东、陕西路保甲实行军事训练,当时称之为“教阅”,使其起到乡兵的作用。哲宗以后,保甲军事训练逐渐废弛,成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2) 清代的基层组织。清制每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每户给印牌,填写姓名、丁口,人员外出则注其所往,入则稽其所来,寺观客店亦照此办理。(3) 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基层组织。国民党政府为严密统制城乡居民,于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八月公布了《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施行保甲训令》及《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开始在湖北、河南、安徽三省建立保甲组织。依照《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的规定,保甲的编组以户为单位,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此外,一乡一镇中住户过多,经编成二保以上者由各保合设保长联合办公处,设主任一人,书记一至二人。保甲组织实行各户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以及各项强迫劳役、征抽壮丁的办法。于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以后在全国推行。

猜你喜欢

  • 军谘府总务厅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综领本府人员之考工及秘书、会计等众务,凡不隶各厅之事皆汇于该厅。下分四科; 第一科,掌考工; 第二科,掌秘书; 第三科,掌会计; 第四科,

  • 出使大臣

    官名。全称“钦命出使大臣”。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光绪元年(1875)设。初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辖,二十七年,改归外务部。三十三年始定三等制: 头等,秩一品; 二等,秩二品; 三等,秩三品。其职掌为

  • 蒙古国子学

    元朝国立学校名。秩正七品。掌用蒙古新字(八思巴字)教习诸生。世祖至元七年(1270),各路置蒙古字学。八年,立京师蒙古国子学,选随朝蒙古、色目、汉人官员及怯薛子弟入学。后隶蒙古翰林院。置博士、助教、教

  • 御清帅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七品。

  • 黄门丞

    官名。为黄门令副贰。西汉置一员,任用宦者。东汉丞、从丞各一员,秩三百石。丞佐令管理宫中宦者,从丞侍从皇帝出入。三国沿置。官名,汉置,为黄门令之副,佐令掌省中诸宦者。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三国沿

  • 通事谒者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增置谒者台属官,置二十员,从六品,同内史省通事舍人之职。官名。隋炀帝把谒者与通事舍人二官合并,称通事谒者,掌出使慰劳,呈奏案章等。见《隋书·百官下·谒者台》、《通典·职官

  • 诸节

    西周各级受有符节官吏的统称。《史记·周本纪》: “(武王)乃告司马、司徒、司空、诸节。”裴骃集解引马融说: “诸受符节有司也。”泛指受节诸臣。《史记·周本纪》:“武王即位……乃告司马、司徒、司空、诸节

  • 经略安抚副使

    官名。宋神宗元丰四年 (1081),于兰会路置,以兰州知州兼任。

  • 陵台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余称署如故。官署名。唐置,掌管皇帝陵园墓地。《新唐书·百官三·诸陵台》:“诸陵台,令各一人,从五品上;丞各一人,从七品下。建初、启运、

  • 翼王

    爵位名。太平天国前期诸王之一。翼王石达开称五千岁,官阶为三等,以主将身份辅佐天王,处理军政诸务。系衔为电师、左军主将翼王,对外行文则冠以“真天命太平天国”七字。其办事机关称翼王府。见“翼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