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馆监督
官名。见“会同馆”。
官名。见“会同馆”。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太子左虞候副率置,为太子左清道卫率副贰,置二员,从四品上。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改左虞候副率,玄宗开元(713—741)初又改定为左清道率府次官。北宋太宗至道元年
官名。北魏末及东、西魏沿置。统领主帅身边的侍卫军士。《北齐书·步大汗萨传》:“(尔朱)荣死后,从尔朱兆入洛,补帐内大都督,从兆拒战于韩陵。兆败,萨以所部降。”
指唐代禁卫军。唐代禁卫军分南衙北衙,南衙掌卫兵,北衙掌禁军。《新唐书·兵志》:“所谓天子禁军者,南、北衙兵也。南衙,诸卫兵是也;北衙者,禁军也。”唐代分禁卫军为南北衙,南衙即十六卫,属于府兵系统;北衙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东征高丽、 女直等国时临时设置, 总领东征军事。
官署名。清末置,属度支部。管榷掌各省盐法,盐课奏销,稽核引务,盘查运库道库,盐属各官交代,兼管茶引茶课、土药等税务及筹议专卖各项事务。设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置奉直东科、滇南北科、浙闽粤
即“主客郎”。
即陪都,见该条。
官署名。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商部、工部等合并而成。掌全国农工商政并森林、水产、河防、水利、商标、专利诸事。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均各一人。下设农务、工
官名。简称“四川司郎中”。①明清户部四川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四川部郎中设,一人。南京户部四川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唐努乌梁海、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相当于地方审判厅。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各地审判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