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办
官名。清末新设官署及办事机构之职官。一般为总办之副职,即会同办理之意。其品秩视机构而异。
官名。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次于督办或总办的主管官称为会办。北洋政府沿置,一般为简任官。次于督办的设于税务处、赈务处、林务处、铁路局等机关;次于总办的设于盐务稽核总所(为洋员)、全国烟酒公卖局、国税厅总筹备处、全国经界局、胶澳商埠、淞沪商埠等。个别机关,如商标局等,在局长之下设会办一至二人,则为特例。
官名。清末新设官署及办事机构之职官。一般为总办之副职,即会同办理之意。其品秩视机构而异。
官名。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次于督办或总办的主管官称为会办。北洋政府沿置,一般为简任官。次于督办的设于税务处、赈务处、林务处、铁路局等机关;次于总办的设于盐务稽核总所(为洋员)、全国烟酒公卖局、国税厅总筹备处、全国经界局、胶澳商埠、淞沪商埠等。个别机关,如商标局等,在局长之下设会办一至二人,则为特例。
官署名。唐高宗上元二年(675)改崇贤馆置,设学士、直学士,无常员,缺则以太子庶子领馆事。肃宗乾元(758—760)初,以宰相为学士,总馆事掌经籍图书,教授生徙。德宗贞元八年(729)以前隶属不定,时
爵名。战国时楚、秦等国皆置。秦称彻侯,为二十等爵最高一级。汉朝沿置,因避武帝讳,故曰通侯、列侯。为最高爵位,金印紫绶。秦及汉初多以军功封授。自武帝时丞相公孙弘封平津侯始,丞相亦得封侯。诸侯王推恩分封子
官名。清末度支部廉俸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太子斋帅置,太子典设局长官,置四员,从六品下,掌东宫汤沐、灯烛、汛扫、铺设。辽朝左春坊典设局置。官名。唐与辽置,见“典设局”。
官名。清末商部长官。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省。官名。清末置,为商部的长官。见“商部”。
女官名。太平天国设置,见“女正职官”。
官名。金朝置,为宣徽院副长官,秩正三品。参见“宣徽院”。
武散官名。清置,秩从四品。
官名合称。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六尚局所领诸司官,二十四司、二十四典之佐。隋置掌言、掌簿、掌正、掌闱、掌籍、掌乐、掌宾、掌赞、掌玺、掌衣、掌饰、掌仗、掌膳、掌酝、掌药、掌饎、掌设、掌舆、掌苑、掌灯、掌
吏名。春秋时即有是称。《墨子·迎敌祠》:“五步有五长,十步有十长,百步有百长,旁有大率,中有大将,皆有司吏卒长。”金、元时亦置。掌路总管府至司县等衙门文书案牍和衙门事务。金朝分女真司吏与汉人司吏。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