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大选”。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二不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五品。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枲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位在太子内直备身正都督之下。从五品。
官署名。元朝军府等级。秩从六品,统军七十人以上,置百户二员。
官名。隋置,见“内直局”。
官名。战国燕置。君王侍卫长官。《燕王喜鍨铭》: “郾(燕)王喜造御司马鍨”。武官名。战国时燕国置,燕王职戈上有铭文:“郾王职作御司马。”张震泽《燕王职戈考释》说:“戈铭当于‘作’字断句,谓此戈为燕王职
杂任职名。唐制,诸州上县置仓督二人,中县置仓督一人,中下县与下县不置,专掌县仓的出纳监督。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后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首县)每处一所。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置
官署名。简称“法律馆”。清末修纂法律机构。光绪二十八年(1902)简派修律大臣,修订现行律例。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以编纂民法、商法、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提调二人。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