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理本省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实业补习普通学堂、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之设立维持,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关于
官名。见“详刑寺”。
即“小稍伯下大夫”。
见“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
兼行长乐卫尉之职事。《后汉书·马援传》:“复以五官中郎将行长乐卫尉事。”长乐卫尉,掌长乐宫门卫士和宫中巡逻。参看“长乐卫尉”条。
官名。宋真宗乾兴元年(1022)置,员一人,以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冯元为之。时国子监颇任贵游子弟之初仕者,资序与管库略同,故设此职以隆其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司长官,掌贡赋货赂,以供国用。设太府上士以佐其事,领玉府上士、内府上士、外府上士、左府上士、右府上士、缝工上士、染工上士等官属。周武帝建德二年(57
汉代养马场名,其长官称令,也省称“牧师菀”,掌养马,分在河西六郡界中,中兴皆省,唯洛阳有流马菀,但以羽林郎监领。见《后汉书·百官志》。
周朝考察核计官吏政绩的制度。《周礼·天官 ·太宰》: “八曰官计,以弊邦治。”郑玄注: “官计,谓小宰之六计,所以断群吏之治。”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盟下士二人,掌盟约之法。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盟中士,正二命;司盟下士,正一命。隶属于秋官府掌朝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