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供
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宋景德中曾限举人于试纸前亲书家状,如所书书体不同者即斥罢,此即后来填写亲供核对笔迹之所本。清代录取举人,发榜后有填写亲供的规定,康熙五十三年(公元1714年)令各省地方近者限一日,远者限两日,京师限十日,顺天府到府丞衙门,各省到学政衙门填写亲供,不许私发州县填写,与试卷同送部,核对墨卷。不填写亲供的举人,不准会试。
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宋景德中曾限举人于试纸前亲书家状,如所书书体不同者即斥罢,此即后来填写亲供核对笔迹之所本。清代录取举人,发榜后有填写亲供的规定,康熙五十三年(公元1714年)令各省地方近者限一日,远者限两日,京师限十日,顺天府到府丞衙门,各省到学政衙门填写亲供,不许私发州县填写,与试卷同送部,核对墨卷。不填写亲供的举人,不准会试。
麴氏高昌国吏部、祠部、库部、仓部、主客、礼部、民部、兵部司马的合称,是诸部的次官。分见各条。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网藐”,中书位之一。
官署名。明建文 (1399—1402) 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陈礼仪之事。永乐 (1403—1424) 初罢。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的临时机构。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北洋政府公布《法权讨论委员会条例》,在国务院内设置法权讨论委员会,掌理讨论关于收回法权的准备实行和善后事宜。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由大总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侍卫司官员,在侍卫太师下。武官名。辽置,见“侍卫司(2)”。
官名。明清置,详见“工部侍郎”。
武官名。见“侍卫司”。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一、土地收用法等之具案及颁布事项;二、国有、公有、私有土地之清查事项;三、变更行政区划及统计土地面积事项。第二科所掌为:一、岛地
官名。隋朝内官尚寝之属,置三员,视勋品,掌铺洒扫; 炀帝时改司设。
官名。北齐置。见“司羊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