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卫戍总司令部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八月十八日对德宣战时设置京畿警备司令维持京师治安, 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裁撤,改设京畿卫戍总司令。依照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公布的《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令》规定, 总司令直属大总统,其主要职掌有四:一是警卫京畿地方,二是灾害救防,三是保护公府和官署,四是防护陆军各建筑物。部内分置参谋、秘书、副官、执法、军需、军医六处,各设处长一人,处员若干人。总司令平时所辖卫戍部队由陆军部指拨。有特殊情况时,并可调遣京师附近驻军和指挥地方官警长官。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八月十八日对德宣战时设置京畿警备司令维持京师治安, 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裁撤,改设京畿卫戍总司令。依照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公布的《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令》规定, 总司令直属大总统,其主要职掌有四:一是警卫京畿地方,二是灾害救防,三是保护公府和官署,四是防护陆军各建筑物。部内分置参谋、秘书、副官、执法、军需、军医六处,各设处长一人,处员若干人。总司令平时所辖卫戍部队由陆军部指拨。有特殊情况时,并可调遣京师附近驻军和指挥地方官警长官。
清朝各部的低级职员,不在官制之内。办理例行的文书事务。官名。掌文书等事。明代入直文华殿中书房者,称文华殿书办,为皇帝近臣。内阁又有书办。后专指各部曹及地方衙署的掌案胥吏。见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九·内
唐朝中书省官署位于门下省之右,别称右省。官署名。为唐中书省的别称。因其在宣政殿前月华门西,故称右省。参看“中书省”条。
哀帝以前晋代禁卫军的合称。七军的名称是左卫、右卫、前军、后军、左军、右军与骁骑军,皆有将军,而以中领军总统之。
文书名。宋朝士人上于主管官府的简历。初入仕者须陈述籍贯、户主、三代名衔、家中人口及年龄、本人出身及履历。如注授、改官,则并须说明举主及本人有无过犯。徽宗时,又须说明不在元祐党籍。南宋高宗时,须说明不是
官名。东汉置,佐军司马管理军务。《后汉书·百官一》: “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参见“军司马”。官名,汉置,也简称假司马。军司马加假字,有代理、试用的意思,为军司马
官名。西汉置,为主将之下的副将、小将。新莽时曾普赐诸郡卒正、连帅、大尹此号。东汉、三国时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低者,仅高于裨将军。魏、晋、南朝宋皆八品 (一说魏为五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
汉朝制度,指获准享有高于本职的仪制待遇。《汉书·张汤传》:“放为侍中、中郎将、监平乐屯兵,置幕府,仪比将军。”指准许享受高于本职的仪制的待遇。《汉书·张汤传》:“放为侍中、中郎将,监平乐屯兵,置莫府,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种。仅奉天府设一员,汉缺。掌巡察边防、督征税课、节制营伍,并审转奉天府属刑名,兼管驿站事务。官名。清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由治中改设,属奉天府。员额一人,汉缺,掌巡察边防、督征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佐司土中大夫、小司土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司土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官名,汉朝置,低于黄门郎一级的宦官。《后汉书·百官志三》:“小黄门(郎),六百石,宦者,无员。掌侍左右,受尚书事,上在内宫,关通中外,及中宫已下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