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稽查处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时隶巡警部。专司坛庙跸路警卫、稽查内、外城巡警事及应查、交查事件。置总办、会办各一人,帮办二人,委员三十四人。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时隶巡警部。专司坛庙跸路警卫、稽查内、外城巡警事及应查、交查事件。置总办、会办各一人,帮办二人,委员三十四人。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
官署名,北齐尚书省有膳部曹,掌侍官百司礼食肴馔等事。其主官称郎中。见《隋书·百官中·尚书省》。
对太子及皇子王的尊称。《后汉书·李固传》:“又即位以来,十有余年,圣嗣未立,群下继望。”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同年又规定降等为文官惩戒的第二种,自受处分之日起,非经过一年不得升级。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宦官。掌舂米,供应祭祀、宾客及飨食所需各种米物。《周礼·地官》: “舂人,奄二人,女舂抌二人,奚五人”,“掌共米物。祭祀,共其齍盛之米。宾客,共其牢礼之米。凡飨食
武官名。汉有剽姚校尉。《史记·卫青传》:“再从大将军受诏,与壮士,为剽姚校尉。”《汉书》作“票姚”,《后汉书·班固传》作“僄狡”,汉荀悦《汉纪》作“嫖姚”。
官名合称。即左右羽林、龙武、神武六军辟仗使,见“辟仗使”。
官署名。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之一。宣统三年 (1911) 设。掌校阅祭告祝文,缮写祝版、神牌,典守院印,并本院补官考绩、经费、庶务诸事。置厅长一人,并佥事、录事、谋正、典簿等。清末典礼院内部机构。掌理本
官名。西晋分中兵郎置,为尚书省右中兵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六品。属五兵尚书。东晋、南朝省并“中兵郎”。北魏复置,属七兵尚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
参见“督办政务处”。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改组内阁,设会议政务处,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下设总办、副总办等官。见《清史稿·职官六·内阁》。
官名。南宋以吏部郎官改称,参掌尚书右选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