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二十二仓
官仓名。元置,属户部,秩正五品。其中万斯北、万斯南、千斯、永平、永济、惟亿、既盈、大有、屡丰、积贮十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人,正七品;大使二人,从七品;副使二人,正八品。丰穰、广济、广衍、大积、既积、盈衍、相因、顺济八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二人,正八品。通济、广贮、丰润、丰实四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人,正七品;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正八品。
官仓名。元置,属户部,秩正五品。其中万斯北、万斯南、千斯、永平、永济、惟亿、既盈、大有、屡丰、积贮十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人,正七品;大使二人,从七品;副使二人,正八品。丰穰、广济、广衍、大积、既积、盈衍、相因、顺济八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二人,正八品。通济、广贮、丰润、丰实四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人,正七品;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正八品。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始置,为临时机构,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设立,议决关于委任官的惩戒。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改为常设机构。设委员长一人,由各官署长官兼任
官名。北魏前期置,协掌尚书省金部曹事务,属金部尚书。《魏书·穆崇传》:穆安国“历金部长、殿中尚书。”
监狱名。秦置,除拘系京师一般犯罪者外,亦拘系朝廷犯罪官员,因此兼有中央监狱和地方监狱的双重性质。
官名。即“福建清吏司郎中”。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三百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彩”。
官署名。隋朝内侍省置,有令二员、丞三员,并用宦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局为署,隶长秋监,参用士人。唐朝内侍省复置,仍用宦官,令二员、丞三员。掌侍宫闱及出入管钥; 凡享太庙,皇后神主出入,则率其属舆
官名。东汉献帝时置,张济、曹操、刘备皆曾任之。三国魏时与镇西、镇南、镇北将军合称四镇将军,多授持节都督,出镇方面,二品。位在征东将军下,一般不与征东将军并置。蜀、吴亦置。晋朝定为三品,如为持节都督,则
即“物林大”。
首都外别建的国都。又称陪京,明代亦称留都。西周时周公建洛阳为东都,是为最早的陪都。此后历代建为陪都的,东汉有长安、宛,三国魏有长安、谯、许昌、邺。东晋与南朝不设陪都。北魏曾以其故都代郡为北京。北齐以并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殿前铺设、帐幕、香烛等事。其佐官有使、副使、值长等。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仪鸾局,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以提点为主官,其下置直长、收支都监、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