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内外都巡检
武臣的差遣职务。五代时后唐与后周设置,掌京城内外治安事务。参见“巡检司”。
武臣的差遣职务。五代时后唐与后周设置,掌京城内外治安事务。参见“巡检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改山东转运司置,掌管山东诸盐场的生产和销售事务,领盐场十九所。属户部。秩正三品,以转运盐使、同知、副使为正、副长官。官署名。元置,属户部。掌场灶榷办盐货。元初置益都课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视祲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金设此官,位次于都勃极烈和谙版勃极烈,属中央级的高级官员,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宰相。见《金史·百官一·序官》。参看“勃极烈”条。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内部设事务科、巡查科、各段。掌内城分巡之事。
对知府以上的地方官的尊称。明清时代,绅士们对知府以上的官员尊称公祖,地位较高的称大公祖、老公祖。清朝王士祯《池北偶谈·曾祖父母》:“今乡官称州县官曰父母,抚按司道府官曰公祖,沿明世之旧也。”
官署名。唐代始置左右街僧录司,宋代沿置,属鸿胪寺。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之事。
官名。西周置。掌王钟鼓。一说为司钟与司鼓两种职官的合称。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罴卫次官,置一人。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往各部掌写本之事,或随同御史出巡。往各司写本者,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
隋朝以戎号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为散实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其开府仪同三司改升从一品,位次王公。